吉林省水利工程协会简介
吉林省水利工程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成立于2006年3月,由吉林省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活动(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咨询、检测、运行管理、维修养护等)建设市场相关从业主体及其他相关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、行业性、非营利性社团组织。
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》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《吉林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》要求,2016年8月24日,经吉林省水利厅同意实施脱钩方案;2018年9月26日,协会召开了第二次会员大会,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、监事会组成人员,换届后的会员单位全部由全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构成,使协会转型为依法设立、自主办会、服务为本、治理规范、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。
本会的宗旨: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;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;服务于政府、服务于社会、服务于会员;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;起到联系政府与会员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,发展繁荣吉林省水利事业。
本会的业务范围:
(一)研究总结我省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理论和实践,参与有关行业发展、行业改革及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方案论证,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的建议,参加政府举办的有关听证会。
(二)制定省内水利行业行规行约,建立行业自律机制,维护行业整体利益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维护行业内的公平竞争,协调会员关系,教育职工热爱本行业,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。
(三)组织制定省内行业发展规划,参与或组织制定有关省内行业标准、行业质量规范和服务标准。
(四)通过法律法规授权或政府委托,开展吉林省内的有关行业统计、行业调查、发布行业信息,参与行业内部价格协调。
(五)承担吉林省内水利建设与管理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、单位资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。
(六)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或会员单位的要求,组织相关课题研究、技术攻关、技术咨询、项目评估、成果推广、信息交流与合作、会展招商及有关产品或服务的推介等活动。
(七)代表本行业与相关政府部门、协会组织对口交流。
(八)依法编辑出版刊物、资料,开展有利于本行业的其他活动。
(九)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及会员单位委托的其他业务。